【Rebecca Huang】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inqure】評論
那B怎麼不對?
【Terry Tung】評論
回4F 因為他問憲法法庭 所以沒有B
【葉芬遠】評論
(B)=係指修憲之定義。◎憲法法庭=針對「領土變更」及「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