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770917】評論
選擇侵害最小的手段(高乘載管制,而非全面禁止車輛通行)所以是比例原則
【許武忠】評論
答案不是A 是因為題目後段補充一句"限制三人以上, 而不是全面禁止" 表示法規是有比較性的 選擇較輕的法規來限制人民 是屬於比例原則
【winny】評論
比例原則的必要性: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者。車輛流量大時,為了舒緩交通,選擇其中較為不損害人民權益者。
【Jason Chao】評論
那如果用:有正當理由(三人以下),得為差別待遇(不准上路)---來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