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下列有關各種法規之優先適用順序,何者正確?
(A) 憲法優先於其他法規,普通法優先於特別法
(B) 法律優先於行政命令,縣法規優先於省法規
(C) 中央法規優先於省單行法規,普通法優先於特別法
(D) 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新法優先於舊法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統計:A(4),B(8),C(4),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高嘉隆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各種法規,往往有相互的關係,其適用的順序為:憲法優先於其他法規,法律優先於行政機關的命令,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新法優先於舊法,中央法規優先於省單行法規,省法規優先於縣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