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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0 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憲法並無明文規定 (B)憲法本文規定其任期與立法委員相同 (C)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其任期為 4 年 (D)行政院院長任期事關重大,不得依據憲政慣例決定

【評論內容】

憲法55條:

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第2項: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其職務,但總統須於四十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徵求同意。行政院院長職務,在總統所提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立法院同意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