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並無明文規定
(B)憲法本文規定其任期與立法委員相同
(C)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其任期為 4 年
(D)行政院院長任期事關重大,不得依據憲政慣例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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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st】評論

PS 憲法增修後,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無須經過立院.....看完整詳解

@】評論

行政院院長沒有任期保障,按憲制慣例有分義務性辭職與禮貌性辭職。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辭職,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立法委員改選時辭職為「義務性辭職」。

Calista】評論

憲法55條: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第2項: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其職務,但總統須於四十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徵求同意。行政院院長職務,在總統所提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立法院同意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