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高考上榜啦!】評論
民法第975條規定:「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因為違約金有「強制履行」的性質,但婚約已法律明定不得強迫履行,所以婚約中若規定違約金條款,有悖於婚約之純潔性,係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不過悔婚之一方,並非沒有賠償責任,若無故違反婚約(即不符合民法第976條所定任何一悔得解除婚約之事由),則他方是可依民法第977條、978條之規定,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第 976 條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約: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二、故違結婚期約。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四、有重大不治之病。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看完整詳解
【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 (A)第 979-1 ★★★★★★★★★★★...
【whappy501】評論
(☆)100 ★★★★★★★★ 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