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ne Chen】評論
只有我腦海裡閃過嗎..憲法增5條: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看完整詳解
【鄭莉蓁】評論
法官法第二條本法所稱法官,指下列...
【CHU】評論
司法院組織法第八條司法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副秘書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