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A) 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狹義之法院(B) 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廣義之法院(C) 法條本身若明定為「法官」,關於審判權行使之事項,其所謂之法官不當然即等於法院(D) 就審判之訴訟程序而言,法院(狹義法院)實與法官同義,均係指行使審判權之機關

大法官釋字392號法院係職司審判(裁判)之機關,亦有廣狹兩義。狹義之法院乃指對具體案件由獨任或數人合議以實行審判事務,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此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                   -成員僅限於法官廣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此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故狹義之...

【評論主題】47 某地方政府預定興建教育館,打算找尋民間公司投資興建,等到興建完畢後,再以特許方式交給該民間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做為投資報償,期滿後該 公司再將場館交還給政府經營。此作法屬於下列何種公私協力模式? (

【評論內容】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BTO(Build-Transfer-Operate)—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取得所有權(無償或有償),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OT(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BOO(Build-Own-Operate)—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投資興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

*BOT與ROT最大的差別在於,在特許期間內投資BOT的私部門業者擁有設施的所有權,而ROT業者則僅擁有營運權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A) 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狹義之法院(B) 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廣義之法院(C) 法條本身若明定為「法官」,關於審判權行使之事項,其所謂之法官不當然即等於法院(D) 就審判之訴訟程序而言,法院(狹義法院)實與法官同義,均係指行使審判權之機關

大法官釋字392號法院係職司審判(裁判)之機關,亦有廣狹兩義。狹義之法院乃指對具體案件由獨任或數人合議以實行審判事務,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此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                   -成員僅限於法官廣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此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故狹義之...

【評論主題】47 某地方政府預定興建教育館,打算找尋民間公司投資興建,等到興建完畢後,再以特許方式交給該民間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做為投資報償,期滿後該 公司再將場館交還給政府經營。此作法屬於下列何種公私協力模式? (

【評論內容】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BTO(Build-Transfer-Operate)—由民間機構投資新建完成後,政府取得所有權(無償或有償),並由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OT(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BOO(Build-Own-Operate)—配合國家政策,由民間機構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投資興建,擁有所有權,並自為營運或委託第三人營運

*BOT與ROT最大的差別在於,在特許期間內投資BOT的私部門業者擁有設施的所有權,而ROT業者則僅擁有營運權

【評論主題】1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法官與法院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B)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

【評論內容】(A) 廣義之法院,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狹義之法院(B) 狹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改為廣義之法院(C) 法條本身若明定為「法官」,關於審判權行使之事項,其所謂之法官不當然即等於法院(D) 就審判之訴訟程序而言,法院(狹義法院)實與法官同義,均係指行使審判權之機關

大法官釋字392號法院係職司審判(裁判)之機關,亦有廣狹兩義。狹義之法院乃指對具體案件由獨任或數人合議以實行審判事務,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此即訴訟法上意義之法院;                   -成員僅限於法官廣義之法院則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此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故狹義之...

【評論主題】38. 民國 111 年 6 月修正公布、預計自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法,針對特定的訴訟事件, 要求當事人應當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何者屬於強制委任律師之訴訟案件?(A)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49-1 強制委任律師下列各款事件及其程序進行中所生之其他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評論主題】32. 有關法律保留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只要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限制,一律應當有法律的依據(B)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C)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在於憲法第

【評論內容】32. 有關法律保留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只要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限制,一律應當有法律的依據 (層級化保留原則)(B) 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 (大法官釋字491-國會保留) (C) 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在於憲法第 23 條規定(D) 給付行政倘若非屬重要事項,可以較為寬鬆之規範 (重要性理論)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之基礎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法律保留所謂法律保留原則,乃指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便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因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必須由立法機關加以...

【評論主題】39. 我國行政訴訟法中存在有「確認訴訟」這一類型。有關確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確認訴訟前,不必進行訴願(B)確認訴訟之內容,包括確認行政處分無效(C)確認訴訟僅得以行政處分作為確認之對

【評論內容】確認訴訟僅得以行政處分作為確認之對象?行政訴訟法第六條第一項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

【評論主題】29.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以制頒抽象性、一般性的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有關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均應當得有立法機關的法律授權方得以制訂

【評論內容】29.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以制頒抽象性、一般性的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有關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主題】38. 民國 111 年 6 月修正公布、預計自民國 112 年 8 月 15 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法,針對特定的訴訟事件, 要求當事人應當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何者屬於強制委任律師之訴訟案件?(A)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49-1 強制委任律師下列各款事件及其程序進行中所生之其他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評論主題】32. 有關法律保留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只要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限制,一律應當有法律的依據(B)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C)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在於憲法第

【評論內容】32. 有關法律保留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只要涉及人民自由權利的限制,一律應當有法律的依據 (層級化保留原則)(B) 重要的基本權,例如公務員兩大過免職之要件,應當有國會立法依據 (大法官釋字491-國會保留) (C) 法律保留的憲法基礎,在於憲法第 23 條規定(D) 給付行政倘若非屬重要事項,可以較為寬鬆之規範 (重要性理論)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之基礎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法律保留所謂法律保留原則,乃指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便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因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必須由立法機關加以...

【評論主題】29.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以制頒抽象性、一般性的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有關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均應當得有立法機關的法律授權方得以制訂

【評論內容】29. 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以制頒抽象性、一般性的行政命令,包括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有關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評論主題】39. 我國行政訴訟法中存在有「確認訴訟」這一類型。有關確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提起確認訴訟前,不必進行訴願(B)確認訴訟之內容,包括確認行政處分無效(C)確認訴訟僅得以行政處分作為確認之對

【評論內容】確認訴訟僅得以行政處分作為確認之對象?行政訴訟法第六條第一項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

【評論主題】14 下列那一個國家的總統或首相,沒有解散國會的權力?(A)日本首相 (B)智利總統 (C)法國總統 (D)比利時首相

【評論內容】智利:總統制日本:內閣制 法國:半總統★...

【評論主題】16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條文書寫體例格式中,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者為下列何者?(A)條 (B)項 (C)款 (D)目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 17 條 (條)(項)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款)一丶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目)(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二)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者不適用法官身分及任期之保障規定?(A)司法院大法官 (B)司法院秘書長 (C)懲戒法院法官 (D)民事法院法官

【評論內容】

司法院組織法第八條

司法院置秘書長一人,特任;副秘書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襄助秘書長處理本院事務。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非即時強制之方法?(A)對於人之管束 (B)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C)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D)對於證據之保全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36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評論主題】23 有關地方制度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自為立法並執行者為自治事項 (B)所謂「地方自治團體」係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C)所謂「信託事項」,

【評論內容】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評論主題】43 甲向乙租 A 屋,雙方約定租期 5 年,租金每月 3 萬元,押金 6 萬元,但未訂立書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間之租賃契約未以字據定之,故不生效力 (B)甲、乙間之租賃契約未以字據定之

【評論內容】第 422 條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評論主題】1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並無牴觸?(A)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保障其退役後之就業 (B)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一律終身不得再任教職 (C)藥師經登記

【評論內容】補充B選項 雖然釋字702宣告違憲,但仍有下列情況教師終身不得聘用之情形:教師法 第14條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三、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四、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五、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確認,...

【評論主題】40 依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民眾在開車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者將處以罰鍰。根據羅威(T. Lowi)和沙力斯伯瑞(R. Salisbury)所提出的公共政策類型,此屬於何種類型

【評論內容】處罰、罰鍰~管制性政策 管制性政策(Regulatory Policies):§意涵:此類型的政策,係指政府機關藉由建立一般普遍適用的原則或規範,指導或管制政策與人民有關的活動,處理各種不同個人、公司或利益團體的利益。由於被管制者受到管制規則之限制,比那些未被管制者負擔更多的成本或承受更多的義務。因此,此類型的政策執行,會導致於構成他方之所得是建立在另一方之所失的情況,屬於「零和賽局」的政策,其所遭遇的抗拒自然就會比較嚴重。§舉例:例如入出境管制政策、外匯管制政策、環境保護政策及海防管制政策等。分配性政策(Distributive Policies):§意涵:此類型的政策,係指政府機關對各類標的人口從事利益或服務的分配。此類型的政...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屬於非正式組織的負面影響? (A)社會距離長 (B)工作缺乏伸縮性 (C)以影響力來領導 (D)角色衝突

【評論內容】

非正式組織之反功能(缺點)1. 抗拒變遷亦即「反對改變」,非正式組織的成員常常為了保持現狀,而不願改變,使組織在推行一項新制度時,會遭遇到強大的阻力,而不易施行。2. 任務上的衝突組織成員常常會發生角色上的衝突,有時欲達成正式組織的要求,就有可能會受到非正式組織成員的排斥,如想達到非正式組織的要求,又會妨礙到組織目標的達成。3. 傳播謠言非正式組織的優點之一就是溝通順暢,但當消息幾經輾轉相傳,而失去真實性成為謠言時,其流傳將更為迅速,對組織運作或多或少將產生不利的影響。4. 順適亦即「強求一致」,由於非正式組織具有「社會控制」的作用,非正式組織中之成員為順應團體的行為標準,不得不把自己的一些特色收斂起來,...

【評論主題】25. 2013 年新北市政府推出「高齡照顧存本專案」,讓民眾可以在健康時做志工服務,照顧高齡者,未來自己或親人高齡需要照顧時,便可以提領先前「存入的時間」,換取其他健康志工的照顧服務,其實就是以所謂

【評論內容】2013 年新北市政府推出「高齡照顧存本專案」,讓民眾可以在健康時做志工服務,照顧高 齡者,未來自己或親人高齡需要照顧時,便可以提領先前「存入的時間」,換取其他健康 志工的照顧服務,其實就是以所謂「時間銀行」的模式來推動長照服務,而新北市社會局 局長受訪時表示,該項專案的推動同時還有助於「代間融合、共助互助和永續存本」,同 時專案上路後亦發現「儲存者」有些額外收穫,例如:更重視自身的健康、更懂得如何面 對老化的問題。請問就經濟發展要素而言,上述專案的推動與何者較「無」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