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建志】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 甲夫乙妻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甲婚前有學貸新臺幣(下同)30 萬元,婚後以工作所得清償。甲乙離婚時,甲有現存婚後財產 50 萬元,婚後借款給友人丙 20 萬元,丙尚未償還。乙有現存婚後 財產 40

【評論內容】需注意看題目的,乙的400已經包含了車子,車子的價值裡面有100是用無償所得去還載的,所以乙的財產是300,甲100+乙300=400/2=各200,所以甲可向乙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