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1機關辦理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上之資訊服務採購,採最低標決標者,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A)O(B)X
【評論內容】
機關辦理資訊服務採購之決標,預算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之適用及準用最有利標案件,於傳輸決標公告時,必須一併登載得標廠商「人員職稱」及「每月實際薪資」。
【評論主題】【題組】 ⑵在沒有任何存貨之規劃下,該公司每月需產銷若干單位方可達到損益兩平?(7 分)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第11條
機關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者,應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公開預算金額。
機關辦理前項以外之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應於招標公告公開預算金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二、預算金額涉及商業機密。
三、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前二項以外之採購之預算及預計金額,得於招標公告中一併公開。
【評論主題】二、試述強制性年金制度對民眾之儲蓄的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 第6條
下列資訊得公開於採購網站,必要時並得刊登採購公報:
一、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審議判斷。
二、本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調解文書。
三、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
四、與政府採購有關之法令、司法裁判、訴願決定、仲裁判斷或宣導資訊。
五、財物之變賣或出租公告。
六、須為公示送達而刊登之政府採購有關文書或其節本。
七、其他與政府採購有關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