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依刑法規定,得為「易科罰金」之條件為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多久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A)3 個月(B)5 個月(C)6 個月(D)10 個月
【評論內容】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 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 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評論主題】三、臺灣養殖點帶石斑魚 Epinephelus coioides 的疾病被稱為 sleepy grouper disease,請問是由什麼病原引起?有什麼病癥和病理現象?(25 分)
【評論內容】第 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 分,亦同。 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 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