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簡君穎】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國民教育法第 20-1 條規定,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C)五分之一 (D)未規定家長代表人數比例

【評論內容】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其相關規定,由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