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 關於繼續犯與狀態犯(情況犯)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繼續犯之追訴權時效,從犯罪成立之日起算(B)狀態犯之追訴權時效,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C)繼續犯可成立相續的(承繼的)共同正犯或共犯
【評論內容】
繼續犯,係指構成要件之行為須對法益一定時間繼續侵害之犯罪 如:妨礙行動自由
繼續犯之追訴時效起算 犯罪終了算
狀態犯,係指行為一旦造成法定之不法情狀,犯罪即屬完成 如:竊佔罪
狀態犯之追訴時效起算:犯罪既遂
【評論主題】13.關於刑法第231條引誘容留媒介性交猥褻罪(以下簡稱本罪),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本罪所稱之「以營利」,依實務見解,係指行為人主觀而言(B)本罪所稱之「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依立法理
【評論內容】
集合犯,意即以實施數個同種類犯罪行為者
【評論主題】13.關於刑法第231條引誘容留媒介性交猥褻罪(以下簡稱本罪),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本罪所稱之「以營利」,依實務見解,係指行為人主觀而言(B)本罪所稱之「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依立法理
【評論內容】
集合犯,意即以實施數個同種類犯罪行為者
【評論主題】2. 關於繼續犯與狀態犯(情況犯)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繼續犯之追訴權時效,從犯罪成立之日起算(B)狀態犯之追訴權時效,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C)繼續犯可成立相續的(承繼的)共同正犯或共犯
【評論內容】
繼續犯,係指構成要件之行為須對法益一定時間繼續侵害之犯罪 如:妨礙行動自由
繼續犯之追訴時效起算 犯罪終了算
狀態犯,係指行為一旦造成法定之不法情狀,犯罪即屬完成 如:竊佔罪
狀態犯之追訴時效起算:犯罪既遂
【評論主題】29 依司法院釋字第 435 號解釋,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不包含:(A)質詢 (B)提案(C)院內黨團協商 (D)蓄意而非表意之肢體動作
【評論內容】理想跟現實本來就不同
【評論主題】13.關於刑法第231條引誘容留媒介性交猥褻罪(以下簡稱本罪),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本罪所稱之「以營利」,依實務見解,係指行為人主觀而言(B)本罪所稱之「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依立法理
【評論內容】
集合犯,意即以實施數個同種類犯罪行為者
【評論主題】45 有關國家賠償之請求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採協議先行主義(B) 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C) 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用(D) 協議開始後於 30 日不成立,即可提
【評論內容】
D)1.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
3.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
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