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圭賢Kyuhyu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行政機關向民間租用辦公廳舍屬於私經濟行政中之何種類型?(A)行政輔助行為 (B)行政營利行為 (C)行政私法 (D)公物利用行為

【評論內容】

私經濟行政又可再依該行為所欲達成之目的為何,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行政私法行為:國家以私法行為達成行政任務

行政任務在行政權被賦予行為形式選擇自由之下,不僅可以公法行為達成,亦可以私法行為達成。例如:以租售國宅達成給付行政、經營自來水公司提供全國用水之供應。

2.行政輔助行為:國家以私法行為取得行政運作所必需

行政之運作並非憑空即可為之,必要的文具、事務用品仍須要採買,硬體建築物也需要修繕及維護,此時行政與一般私法行為並無差異,原則上應分別看待之必要。然而,有時行政輔助仍有公法事項介入之可能,例如:優先與公益團體合作,像是活動茶點以喜憨兒烘焙坊為訂購對象等等。

3.行政營利活動:國家以私法組織之型態參與營利活動

國家亦得從事營利活動以充盈國庫,可選擇以成立私法組織(例如:公司)之方式進行營利活動賺取國家利潤,雖以增加收入為主要之目的,但有時亦伴隨者某種程度的社會經濟相關因素為考量。例如:臺灣菸酒公司、中華電信等官股公司。資料來源:三民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