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甲開車前往參加朋友喜宴,席間禁不起友人頻頻勸酒,多喝幾杯,喜宴結束後,呈現幾分醉意,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但甲自認為沒有問題,仍自行開車回家。返家途中,因酒精作用,意識模糊,反應遲鈍,致擦撞機車騎士
【評論內容】一行為侵害數法益(身體及公共安全),想像競合論較重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