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h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5 甲在乙公司任職會計主管,年薪 100 萬元,甲之姑媽丙應甲之拜託而擔任其人事保證人。甲某日盜領乙公司款項 5,000 萬元後潛逃海外未歸,乙旋以保全債權為由,於民國 90 年 2 月 1 日對丙

【評論內容】

(A)甲、丙之間成立人事保證契約 ---乙、丙之間

(B)丙得對乙提出消滅時效抗辯 –正確

(C)乙對丙之請求權,於 90 年 2 月 15 日消滅時效中斷  ---90年2月1日

.第756條之8(請求權之時效)

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129條(消滅時效中斷之事由)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D)丙之賠償金額以 300 萬元為限  ---100萬為限

第756條之2(保證人之賠償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