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8內政部上開徵收處分因未踐行協議價購之先行程序,被行政法院認定為違法。惟基於公益之考量,行政法院欲依行政訴訟法第 198 條及第 199 條規定作成情況裁判。關於裁判書之寫法,下列何者錯誤?(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1項的法效:「得駁回原告之訴。」即代表行政法院不可能於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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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1項的法效:「得駁回原告之訴。」即代表行政法院不可能於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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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1項的法效:「得駁回原告之訴。」即代表行政法院不可能於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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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第1項的法效:「得駁回原告之訴。」即代表行政法院不可能於判決主文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