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u Lan Cha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4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02 號解釋文認為,教師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時,禁止終身再任教職確實能達成保障學生受教權的作用,然而終身禁止對人民工作權所造成的限制過於強烈,因而違反下列那一原則而宣告違憲?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而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又稱「衡量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是起源自英國行...

【評論主題】14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02 號解釋文認為,教師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時,禁止終身再任教職確實能達成保障學生受教權的作用,然而終身禁止對人民工作權所造成的限制過於強烈,因而違反下列那一原則而宣告違憲?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而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又稱「衡量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是起源自英國行...

【評論主題】27 樓斯曼(J. Rothman)將社區組織分成三個模式,下列何者不在其中?(A)地方發展 (B)社會計畫 (C)社區自主 (D)社會行動

【評論內容】

1968 年羅斯曼(J. Rothman)指出,社區工作包括三大工作實踐類型,即「地區發展、社會行動和社會計畫」。

【評論主題】33 15 歲的小明因縱火案經少年管訓處分完畢後,提供其就學、職業技能訓練或就業諮詢等服務,是屬於下列那一種矯治處遇?(A)少年更生保護 (B)少年危機輔導 (C)不幸少年收養服務 (D)少年安置服務

【評論內容】少年輔導中心應積極辦理下列各項輔導工作:(一)就學輔導-按受保護少年之年齡、學歷、教育程度及志願,安排其就學或進修事宜。(二)就業輔導-按受保護少年之工作能力及技能,洽請就業輔導機構儘速輔導就業,或依其職業性向或意願安排其參加技藝訓練,始能習得一技之長,便於就業。(三)心理輔導-針對受保護少年之異常心理,實施心理輔導,健全其人格正常發展。(四)生活輔導-針對受保護少年狀況,實施生活指導,養成其良好生活習性。(五)宗教輔導-尊重受保護少年之信仰自由,施以宗教輔導藉靈性修養,美化其心靈。

【評論主題】14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02 號解釋文認為,教師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時,禁止終身再任教職確實能達成保障學生受教權的作用,然而終身禁止對人民工作權所造成的限制過於強烈,因而違反下列那一原則而宣告違憲?

【評論內容】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而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人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和所欲達成之目的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兩者不能顯失均衡),亦即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又稱「衡量性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是起源自英國行...

【評論主題】2.在地面(高度為 0 公尺)的氣溫為 24℃,環境大氣的直減率為-0.7℃/100m,因受到地表日射的加熱而增暖,有一受熱的空氣塊為 27℃生成,而且開始上升。試問若沒有雲生成,該空氣塊將升至高度多

【評論內容】

【比較】請願VS訴願VS訴訟

 

請願

訴願

訴訟

類型

行政受益權

司法受益權

事由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

(1)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至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

(2)訴願前置主義:必須先經由訴願,始能進行行政訴訟。

人民權益遭受損害時,向法院提出訴訟。

【例】民事訴訴、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

對象

(1)主管行政機關

(2)職權所屬民意機關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

各級法院

【評論主題】四、保險業推行保險自由化之主要原因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林萬億著的當代社會工作裡面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