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嘉範】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1 憲法上關於法官職位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特任職(B)終身職(C)可兼職(D)軍職

【評論內容】非法官、檢查官出身的大法官不是沒有終身職嗎?===============================抱歉,剛剛才想通 排除例外的話 基本上法官是終身職大法官退休後就是一般法官

【評論主題】一、試利用貨幣供給理論及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說明一開放性經濟體系的國際收支盈餘、政府財政赤字以及金融機構赤字,如何經由準備貨幣的變動,影響貨幣供給額的變動?(30 分)

【評論內容】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n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n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n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n四十八小時。n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n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n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n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n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n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n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n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n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n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n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n

【評論主題】三、請 詳 細 說 明 編 譯 器 ( Compiler) 要 處 理 的 步 驟 , 並 就 這 些 步 驟 說 明 直 譯 器(Interpreter)與編譯器的異同點。(20 分)

【評論內容】

我也是! 看到政府與人民就開槍,但沒有看到前面規範國家基本組織! 我想要是沒有這一段應該是民法沒錯吧?

【評論主題】七、寫出下列反應的詳細電子反應機構,以箭頭表示電子的流動方向。(11 分)

【評論內容】C不懂,如果抗命是因為命令不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