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6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C)任一立法委員依據規定即可提出法律案
【評論內容】
法院議事規則
第七條 議案之提出,以書面行之,如係法律案,應附具條文及立法理由。
第八條 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十五人以上之連署;其他提案,除另有規定外,應有十人以上之連署。
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提案人撤回提案時,應先徵得連署人之同意。
之同意。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提案人撤回提案時,應先徵得連署人n之同意。外,應有十人以上之連署。n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提案人撤回提案時,應先徵得連署人n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