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依最高法院見解,下列何種情形,甲對乙所為損害賠償之請求,乙不能主張與有過失,而請求減輕賠償金額?(A)甲、乙互毆,雙方均受傷(B)甲乘坐其司機丙駕駛之車,與乙所駕駛之車相撞,乙、丙對於車禍之發生均
【評論內容】
A是雙方互毆,乃雙方互為侵權行為,與雙方行為損之共同原因有別,實務見解認為無過失相抵原則適用。
簡單來說,要適用過失相抵要是因為同一件事造成的損害,A是兩個互相的侵權,非同一個,D是就是因為乙打傷甲這個損害而已,只是甲怠於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