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9. 2018年2月6日花蓮發生6.0規模強震,導致統帥大飯店一、二樓倒塌,飯店中一度有17人受困;「雲門翠堤大樓」呈現嚴重傾斜,最終造成17人罹難,兩百餘人受傷,其中包括9名中國大陸遊客不幸罹難、1
【評論內容】2018年2月6日花蓮發生6.0規模強震,導致統帥大飯店一、二樓倒塌,飯店中一度有17人受困;「雲門翠堤大樓」呈現嚴重傾斜,最終造成17人罹難,兩百餘人受傷,其中包括9名中國大陸遊客不幸罹難、1名重傷、1名輕傷。災後各界善款紛紛流入,許多熱心民眾更透過網路串聯,自發組團前往災區救災;並會即通報救援物資的傳遞情況。答案:C 科技發達擴大志願服務參與
【評論主題】13 美國大法官道格拉斯(W. O. Douglas)曾說: 「這個國家的主權者是人民,不是官僚。……如果納稅人不可以問該基本問題(指公共支出賬目) ,那麼主權就成空洞的象徵,而且同意由神秘的官僚管理
【評論內容】
由神秘的官僚管理我們 → 不知道管...
【評論主題】1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科長與綜合規劃司的科員之間的溝通,最符合下列何種類型?(A)下行溝通(Downward Communication) (B)上行溝通(Upward Communication)
【評論內容】
斜行溝通:不同單位職位不相稱人員間★★★...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為無效組織結構的特徵?(A)不斷重組 (B)具權變性 (C)隸屬關係明確 (D)明確的願景
【評論內容】不斷重組:組織結構不斷整併、.....觀...
【評論主題】35 有關風險管理及危機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風險管理做得好,可能有效降低危機發生 (B)風險管理著重事前預防,危機管理強調事後處置 (C)風險管理與危機管理的存在,常因事件具有不確定性的特質
【評論內容】Mitroff提出危機管理的五個步驟:1. ...
【評論主題】13 美國大法官道格拉斯(W. O. Douglas)曾說: 「這個國家的主權者是人民,不是官僚。……如果納稅人不可以問該基本問題(指公共支出賬目) ,那麼主權就成空洞的象徵,而且同意由神秘的官僚管理
【評論內容】由神秘的官僚管理我們 → 不知道........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為無效組織結構的特徵?(A)不斷重組 (B)具權變性 (C)隸屬關係明確 (D)明確的願景
【評論內容】不斷重組:組織結構不斷整併、.....看...
【評論主題】19 在許多公共事務的處理上,公部門偏好與非營利組織共同合作,下列那一項最不是公部門所能獲得的主要效益?(A)提升公共服務的範圍 (B)資源整合共創利益(C)強化政府與民間的聯繫 (D)提升非營利組織
【評論內容】(D) 提升政府的回應性:政府第........
【評論主題】1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科長與綜合規劃司的科員之間的溝通,最符合下列何種類型?(A)下行溝通(Downward Communication) (B)上行溝通(Upward Communication)
【評論內容】斜行溝通:不同單位職位不相稱人員間的溝通...
【評論主題】3 有關美國行政學發展的內涵,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A)開國元勳麥迪遜(J. Madison)引入管理觀點(B)威爾遜(W. Wilson)主張政治與行政二分(C)亞當斯密(A. Smith)強調法
【評論內容】(A)管理觀點:泰勒提出科學管理後,政府...
【評論主題】13 甲為公務人員考試正額錄取人員,為養育剛出生的女兒,甲決定以此為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延後分配訓練。但是其配偶乙為公務人員,且已依法申請了育嬰留職停薪,請問甲可以得到多久的保留期限?(A)3 年 (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三、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評論主題】35某甲擔任公務人員任職年資 12 年,今滿 65 歲而屆齡退休,其領取退休金的種類應是:(A)一次退休金(B)月退休金(C)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D)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0條
公務人員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而依本法辦理退休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支領一次退休金。
【評論主題】3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適用或準用對象?(A)公立學校編制內職員 (B)民意機關公務人員(C)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人員 (D)政務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C)
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
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分發任用之人員。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