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t】評論
(102年考古題)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2 年 - 102年 警察人員四等#10316 25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該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 (A)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B)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人員 (C)各機關依法僱用人員(D)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連結點此
【Scorpion】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
【小魚】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2條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C)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分發任用之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