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ke_tea8】評論
.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關係,以往認為屬「特別權力關係」,近年來隨行政法制顯獲重視,此種關係已遭揚棄,而改稱為「公法上職務關係」,表示公務人員經國家選任後,自身所具有之基本人權,並不隨之喪失,公務人員依法享有身分保障權益,並對國家負有特別義務。.公務人員基於公法上職務關係,依法享有權益並履行義務;而公務人員之權益受到不法之侵害時,得依法定程序尋求救濟。
【康子洛(106初等已考上,】評論
公務人員和國家的互相關系:從烏勒提出的公法特別權力關係轉變成近年的公法職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