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如經下列何項程序而確定者,仍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A)緩起訴處分
(B)有期徒刑
(C)罰金
(D)拘役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2362
統計:A(3156),B(375),C(613),D(225),E(0)

用户評論

默默】評論

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果果兒】評論

行政罰法第 26 條 1.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2.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  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  務規定裁處之。3.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  、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  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4.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

dhps145931】評論

刑事+行政罰,以刑事為主,但因為緩起訴所以行政罰得以執行我是這樣判斷的,如有錯誤請幫忙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