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果果兒】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1.甲對乙說:如不贈以別墅乙幢,將告發其走私之事,乙被迫贈送,其行為:(A)有效(B)無效(C)得撤銷(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我覺得應該這題92似乎比74適用 74或多或少還是有當事人自願的意思在 只是效果顯失公平

【評論主題】31.甲對乙說:如不贈以別墅乙幢,將告發其走私之事,乙被迫贈送,其行為:(A)有效(B)無效(C)得撤銷(D)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我覺得應該這題92似乎比74適用 74或多或少還是有當事人自願的意思在 只是效果顯失公平

【評論主題】17 下列之行政程序法上制度,何者係基於程序經濟之立法考量?(A)閱覽卷宗(B)公務員之迴避(C)陳述意見與聽證制度(D)對程序決定不服,原則上應併同對實體決定不服一同為之

【評論內容】

每個公務員每天都有好多行政行為要做,如果民眾對每個行政行為之中的每一個程序決定都能單獨表示不服,對行政效率的危害相當大(就連現在都已經一堆人民嫌行政效率不佳了....),程序利益和實體利益既是公益也是私益,必須平衡兼顧,換句話說,行政行為有一定的效率和品質、事後救濟管道暢通,對民眾才是最好的,故而有行程174的規定

【評論主題】30 行政執行分署依法得對被執行人核發的所謂禁奢令,下列何者不屬之?(A)禁止搭乘特定之交通工具 (B)禁止與同為被執行之特定人接觸(C)禁止為特定之投資 (D)禁止進入特定之高消費場所消費

【評論內容】樓上憲法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憲法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的精神和原則存在於所有法律條文之間如果法律規範過度或不當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就會產生違憲的問題一旦有爭議而被聲請釋憲,經大法官宣告違憲,就是依憲法171處理憲法第 171 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評論主題】10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如經下列何項程序而確定者,仍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A)緩起訴處分 (B)有期徒刑 (C)罰金 (D)拘役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 26 條

1.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

2.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

  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

  務規定裁處之。

3.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

  、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

  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

4.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

【評論主題】11 國家負國家賠償責任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之公務員,在下列何種情形下有求償權?(A)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而獲有財產利益(B)公務員因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而獲陞遷(C)公務員執行職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

1.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2.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3.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院得移請立法院覆議之事項?(A)法律案 (B)預算案 (C)大赦案 (D)條約案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評論主題】24 關於立法院審議預算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立法院審議司法院預算時,不得刪減(B)立法院審議預算時,得將原預算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C)立法院審議預算時,不得提議增加支出(D)立法院審

【評論內容】

(A)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6項: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B)釋字391號:立法院...尚不得...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

(C)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D)釋字391號:立法院...尚不得...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

【評論主題】13 小華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處 500 元罰鍰,如欲提起行政訴訟,應向何法院為之?(A)地方法院民事庭 (B)高等行政法院 (C)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D)地方法院刑事庭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第 237-3 條

1.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為之。

2.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為之。

3.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三十

   日內誤向原處分機關遞送起訴狀者,視為已遵守起訴期間,原處分機關並

   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法院。

【評論主題】49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僅為保障女性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因此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B)性別工作平等法不適用於公務人員(C)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評論內容】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三、雇主:指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

    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要派單位使用

    派遣勞工時,視為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之雇主。

【評論主題】9 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簡章,禁止曾受刑之宣告者報考之規定,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認為,該簡章規定侵害人民下列何項權利?(A)平等權 (B)名譽權 (C)服公職權 (D)隱私權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15 號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 乃國防部訂定對外發布之一般性法規,得為違憲審查之客體;

其就應考試資格所為限制,逾必要程度,牴觸比例原則,與憲法第 18 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意旨不符。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憲法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