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A)對行政院院長之彈劾
(B)政黨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C)最高法院判決所適用之法律違憲
(D)政黨違憲之解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4971
統計:A(106),B(39),C(398),D(4627),E(0)

用户評論

Cindy Chang】評論

(D)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一心一意,我要上戶政】評論

是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吧

果果兒】評論

是第五條第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