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 始得提出申請介聘。(B)為發展偏遠地區學校,應考量實際需要優先採取措施之一包
【評論內容】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十條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其遴選及聘任程序,由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另定之;其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審核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