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2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41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門診醫療給付範圍?(A)診察(包括檢驗及會診) (B)看護費用(C)藥劑或治療材料 (D)處置、手術或治療
【評論內容】第四十一條門診給付範圍如左:一、診察(包括檢驗及會診)。 二、藥劑或治療材料。三、處置、手術或治療。前項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百分之十。但以不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最高負擔金額為限。
【評論主題】9 關於納稅人未於法定期限內申報,經補辦並繳納應納稅款後,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百分之十滯報金之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616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納稅義務人既已補辦並繳納應納稅款,系爭規定違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16 號爭點:78年修正之所得稅法第108條第1項、88年增訂之第108條之1第1項違憲?解釋文: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納稅義務人違反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二條規定,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已依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補辦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百分之十滯報金。滯報金之金額,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八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增訂公布之同法第一百零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營利事業違反第一百零二條之二規定,未依限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但已依第一百零二條之三第二項規定補辦申報,經稽徵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未分配盈餘及應加徵之稅額者,...
【評論主題】8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下列何者不適用?(A)鄉鎮公所代表選舉當選人 (B)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C)平地原住民區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 (D)直轄市議員選
【評論內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評論主題】15.依司法院釋字第 716 號解釋意旨,買賣交易之契約自由係源自於憲法所保障之何種基本權?(A)憲法第 15 條之生存權 (B)憲法第 15 條之工作權(C)憲法第 15 條之財產權及第 22 條之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716 號理由書首段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工作權及財產權,人民營業之自由亦為其所保障之內涵。基於憲法上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基於憲法上財產權之保障,人民並有營業活動之自由,例如對其商品之生產、交易或處分均得自由為之(本院釋字第五一四號、第六0六號解釋參照)。又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為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及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之權利,使契約當事人得自由決定其締約方式、內容及對象,以確保與他人交易商品或交換其他生活資源之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七六號、第五八0號解釋意旨參照)。國家對人民上開自由權利之限制,均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另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處以罰鍰,其違規情節有區分輕重程度之可能與必要者,應根據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程度為之,使責罰相當。立法者針對特別應予非難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視違規情節之輕重處以罰鍰,固非憲法所不許,惟為避免個案顯然過苛之處罰,應設適當之調整機制(本院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意旨參照)。
【評論主題】15.依司法院釋字第 716 號解釋意旨,買賣交易之契約自由係源自於憲法所保障之何種基本權?(A)憲法第 15 條之生存權 (B)憲法第 15 條之工作權(C)憲法第 15 條之財產權及第 22 條之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716 號理由書首段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工作權及財產權,人民營業之自由亦為其所保障之內涵。基於憲法上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基於憲法上財產權之保障,人民並有營業活動之自由,例如對其商品之生產、交易或處分均得自由為之(本院釋字第五一四號、第六0六號解釋參照)。又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為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及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之權利,使契約當事人得自由決定其締約方式、內容及對象,以確保與他人交易商品或交換其他生活資源之自由(本院釋字第五七六號、第五八0號解釋意旨參照)。國家對人民上開自由權利之限制,均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另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處以罰鍰,其違規情節有區分輕重程度之可能與必要者,應根據違反義務情節之輕重程度為之,使責罰相當。立法者針對特別應予非難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視違規情節之輕重處以罰鍰,固非憲法所不許,惟為避免個案顯然過苛之處罰,應設適當之調整機制(本院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意旨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