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儀瑄】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 在證券交易集中市場對申報買賣之價格單位,係以: 甲.股票以一股為準;乙.股票以千股為準;丙.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百元為準;丁.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十元為準;戊.受益憑證以每受益權單位為準(A)甲、

【評論內容】

依「證交所營業明細」第六十一條及「證交所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六條規定,申報買賣之價格,股票以一股為準,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百元為準,受益憑證以每受益權單位為準。

【評論主題】41. 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以何者為交易主體?(A)證券經紀商 (B)證券自營商 (C)協辦承銷商 (D)主辦承銷商

【評論內容】

依「證交所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安定操作以主辦承銷商為交易之主體,其無自營部門者得委託其他證券商執行安定操作。

【評論主題】48. 在證券交易集中市場對申報買賣之價格單位,係以: 甲.股票以一股為準;乙.股票以千股為準;丙.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百元為準;丁.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十元為準;戊.受益憑證以每受益權單位為準(A)甲、

【評論內容】

依「證交所營業明細」第六十一條及「證交所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六條規定,申報買賣之價格,股票以一股為準,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百元為準,受益憑證以每受益權單位為準。

【評論主題】41. 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以何者為交易主體?(A)證券經紀商 (B)證券自營商 (C)協辦承銷商 (D)主辦承銷商

【評論內容】

依「證交所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安定操作以主辦承銷商為交易之主體,其無自營部門者得委託其他證券商執行安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