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以何者為交易主體?
(A)證券經紀商
(B)證券自營商
(C)協辦承銷商
(D)主辦承銷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0),D(1),E(0)

用户評論

李儀瑄】評論

依「證交所上市有價證券安定操作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安定操作以主辦承銷商為交易之主體,其無自營部門者得委託其他證券商執行安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