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rina Chen】評論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對每種證券之融資總金額,不得n 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十。n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與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對每種n 證券融券與出借之總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