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者,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處何種刑度之有期徒刑?
(A)七年以下
(B)五年以下
(C)三年以下
(D)一年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

用户評論

Sabrina Chen】評論

第一百零七條(罰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    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境    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