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兆宜】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3. 3ψ 380V 60Hz 50kVAR 之電容器,使用在 3ψ 380V 50Hz 之供電系統時,其電容器容量(kVAR)(A)不變(B)增加(C)減少(D)隨負載變動。

【評論內容】

Q電容器容量=2π  f頻率  *  C  *  V2 

電容器容量與頻率f成正比

QC2/QC2= f2/f2= 50/60=0.83(倍)

頻率由60Hz降50Hz,電容量減少0.83倍

【評論主題】19. 兩只電容器電容值與耐壓規格分別為 50μF/50V、100μF/150V,若將其並聯後,則此並聯電路的總電容值與總耐壓規格為何?(A)150μF/50V(B)150μF/150V(C)75μF

【評論內容】

總電容量 CT=C1+C2=50μF+100μF=150μF

總耐壓  電容器並聯電壓相同,電壓值取較小的

【評論主題】12. 相同的電容器 n 個,其並聯時的電容量為串聯時的多少倍?

【評論內容】

電容器 n 個並聯總電容量  CTP =nC

電容器 n 個串聯總電容量  CTS =C/n 

並聯時的電容量為串聯時的多少倍   nC/ C/n  =n2

【評論主題】144. 3ψ440V、60Hz、100kVAR 之電容器,使用在 3ψ380V、60Hz 之供電系統中,其電容器容量約變為多少 kVAR?(A)37.3(B)43.2(C)50(D)74.6。

【評論內容】

由Qc=V2/Xc  

知 電容量Qc   與外加電壓平方V2   成正比

Qc2/Qc1  =(V2/V1  )2

Qc2/100  =(380 /440)2

Qc2=100*(380/440)2

【評論主題】24. 分路供應有安定器、變壓器或自耦變壓器之電感性照明負載,其負載計算,下列敘述哪些正確?(A)應以各負載額定電流之總和計算(B)應以各負載額定電壓之總和計算(C)不以燈泡之總瓦特數計算(D)應以燈

【評論內容】

內規104

一、分路所供應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容量。

二、分路如同時供應八分之一馬力以上之固定電動機帶動設備及其他負載 ,其負載計算應以一‧二五倍最大電動機負載加其他負載之總和計算

三、分路供應有安定器、變壓器或自耦變壓器之電感性照明負載,其負載n 計算應以各負載額定電流之總和計算,而不以燈泡之總瓦特數計算

四、分路供應長時間 (指連續使用三小時以上者) 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 之百分之八○。

【評論主題】23. 線路電壓 300V 以下之車行道,路燈離地最小高度應不低於多少 m?(A)2(B)3(C)4(D)5。

【評論內容】

300V 以下之車行道4M

300V 以上之車行道  5M

【評論主題】22. 線路電壓 300V 以下之人行道,路燈離地最小高度應不低於多少 m?(A)2(B)2.5(C)3(D)3.5。

【評論內容】

300V 以下之人行道   3.5。M300V 以上之人行道   3.5。M

【評論主題】14. 臨時燈設施,設備容量每滿多少安即應設置分路,並應裝設分路過電流保護?(A)15(B)20(C)30(D)40。

【評論內容】內規393條設備容量每滿一五安即應設置分路,並應裝設分路過電流保護,但每燈不必另裝開關。必另裝開關

【評論主題】10. 燈用軌道之銅導體最小應在多少平方公厘以上?(A)3.5(B)5.5(C)8(D)14。

【評論內容】內規292之9燈用軌道應有堅固之軌槽。軌槽內應可裝設導體及插接電器,並須考慮防止外物填塞及意外碰觸活電部分之設計。不同電壓之燈用軌道器材應不能互用,燈用軌道之銅導體最小採用五‧五平方公厘以上,軌道末端應有絕緣及加蓋。止外物填塞及意外碰觸活電部分之設計。不同電壓之燈用軌道器材應不能n互用,燈用軌道之銅導體最小採用五‧五平方公厘以上,軌道末端應有絕緣及加蓋。

【評論主題】9. 燈用軌道分路負載依每 30 公分軌道長度以多少伏安計算?(A)30(B)50(C)60(D)90。

【評論內容】

內規292條之6燈用軌道分路負載依每三○公分軌道長度以九○伏安計算。

【評論主題】2. 放電管燈之附屬變壓器或安定器,其二次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多少毫安?(A)30(B)60(C)100(D)150。

【評論內容】

內規127條  變壓器或安定器其二次開路電壓不得超過一五○○○伏,二次短路電流不得超過六○毫安。

【評論主題】2. 兩具相同額定之電容器串聯,其合成電容值為單具電容器的多少倍?

【評論內容】

1/CT=1/C1+1/C2=1/C1+1/C1= 2/C1

C1=1/2 CT

【評論主題】28 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之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B)由第三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後,不得撤銷之

【評論內容】保險法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 ,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 依前項所為之同意 ,得隨時撤銷之。 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 其撤銷權者, 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