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8在市區交通頻繁處,汽車在同一方向行駛時,前車與後車應保持二車以上之距離。 (A)O(B)X
【評論內容】在市區或交通頻繁處,汽車向同一方向行駛...
【評論主題】3. 汽車駕駛人因找不到停車位且須洽商急事,得在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者。(A)O(B)X
【評論內容】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若汽車駕駛人仍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則可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