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 甲公司於 X1 年 6 月底簽訂一合約,約定在 X1 年底以$10,000 出售其自行製造之商品予乙公司,並明訂若未履行合約須支付罰款$5,000 予乙公司。X1 年 9 月底因該商品之原料價格

【評論內容】未履行合約→合理可預期會支付罰款5,0000;若履行合約則這個銷售合約預估產生損失2,000(預期售價10,000-預期成本12,000)。

【評論主題】16 大安公司出租店面一間給上光公司,自 X4 年 1 月 1 日起算 5 年的租約,假設為營業租賃。約定第 1 年的租金為$120,000,而第 2 年到第 5 年每年的租金為$160,000。為使

【評論內容】已收到租金整體平均每年認列租金收入,(第一年)$90,000+$160,000*4=$730,000,平均一年認列$146,000($730,000/5)

【評論主題】19 甲公司屬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於 X1 年初與 X1 年底分別為$100 與$180,該金融資產投資對甲公司 X1 年本期淨利之影響數共為損失$30(其中與處分相關者為利益$10)。關於該類

【評論內容】交易目的金融資產現金流量都屬於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其初期末餘額中可看出淨增加數$80,但其中有不影響現金流量的年底評價認列的損失$40,因此與現金流量有關的淨增加數為$120→資產增加數會是現金流出。但又有$10為處分利益,代表還比帳面多賺了$10,因此現金流出$110。

【評論主題】6 甲公司與乙公司皆為非公開發行公司,二家公司均以經營自行車製造為主要業務,亦分別設有 3 席董事及 2 席監察人,且其公司章程皆未對股東會之決議方法特設任何規定。若張三、李四、王五於民國 101 年

【評論內容】由於董事兼充且兩公司又屬同經營業務狀況下,存有利害衝突以及業務機密外洩的危險,應適用公司法第209條規定,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來解除王五董事的競業禁止,由於法條原意為必須「事前」且對具體行為「個別」免除,雖然王五尚未擔任乙公司的董事,但仍然必須事前提出議案。否則僅甲公司通過後,至乙公司擔任董事也會違反到公司法209條,行為仍有效,但公司可召開股東會行使歸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