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7 以下關於緩起訴之描述,何者錯誤?(A)緩起訴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B)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確定後停止進行(C)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之處分時,被告已履行之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D)被告
【評論內容】請問....是我比較鑽牛角尖嗎....緩起訴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從確定之日開始起算麻!
【評論主題】38 關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自白之證據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被告之自白,出於違法羈押者,即使與事實相符,仍絕對無證據能力(B)司法警察官,於夜間詢問犯罪嫌疑人所取得之自白,絕對無證據能力(C)
【評論內容】第156條(自白之證據能力、證明力與緘默權)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評論主題】35 羈押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待聲請亦不須法院撤銷之裁定,即生撤銷羈押之效力?(A)羈押之被告受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B)羈押原因消滅(C)被告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 (D)被告現罹疾病,非保外
【評論內容】第259條(不起訴處分對羈押之效力) 羈押之被告受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視為撤銷羈押,檢察官應將被告釋放,並應即時通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