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李奕葶】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76 號解釋,契約自由在憲法上的地位為何?(A)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B)只受民法的保障,不受憲法之保障(C)必須透過憲法對人民財產權保障的規定,才具憲

【評論內容】

NO.576: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第三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係基於損害填補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不當得利、獲致超過其財產上損害之保險給付,以維護保險市場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與健全保險制度之發展,而對複保險行為所為之合理限制,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契約自由之本旨,並無牴觸。  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亦不生類如財產保險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自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相關規定之限制。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台上字第一一六六號判例,將上開保險法有關複保險之規定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對人民之契約自由,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應不再援用。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

【評論主題】2. 扶將-

【評論內容】

(A)消保§17

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

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

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前項應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事項。

二、違反契約之法律效果。

三、預付型交易之履約擔保。

四、契約之解除權、終止權及其法律效果。

五、其他與契約履行有關之事項。

第一項不得記載事項,依契約之性質及目的,其內容得包括:

一、企業經營者保留契約內容或期限之變更權或解釋權。

二、限制或免除企業經營者之義務或責任。

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行使權利,加重消費者之義務或責任。

四、其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事項。

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與土壤沖蝕有關之地表逕流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