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潘柏因】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指出,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同法第 17 條第 1 項之相關規定,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限制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之計算等,與憲法下列何規定不符?(A)第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45 號

解釋文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1款及第2款、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2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本解釋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參考: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5

【評論主題】【題組】⑵假設兩國都面臨景氣衰退,試問兩國政府可採取何種政策紓解,以發揮較大效果?(13 分)

【評論內容】

這題我用行政訴訟法24條可得知 經訴願被駁回是找原處分機關

而原處分機關就是什麼也沒做(一直未答覆) 

所以選擇 課與義務訴訟(怠為處分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