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西希】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為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A) 行政處分有誤寫、誤算顯然錯誤者(B) 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C)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者(D)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01條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行政程序法 第114條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為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A) 行政處分有誤寫、誤算顯然錯誤者(B) 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C)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者(D)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01條

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行政程序法 第114條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

【評論主題】二、某國主計總處估計該國消費函數為、投資函數為I = 300 + 0.18y − 2,000i。另外,該國的租稅函數為T = 100 + 0.1y,政府支出G = 700。試計算下列問題:(r 是實質

【評論內容】

公法(公權力)行政:指行政主體,依據公法,以統治權主體地位所從事之行政活動,又可區分為:

(1)高權行政:指行政主體為達公共目的,以行政權之主體地位對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加以限制,或課以人民新義務或負擔行政等。例如:開罰單、指定古蹟、拆除違建、課稅、准予商標註冊【97.普考】、授與專利【98.司三】等。

(2)準高權行政:行政主體以非命令且不具法強制力之手段,以達成與高權行政相同之行政目的而著眼於公共利益之行為,如提供氣象報告、就業訊息或辦理社會福利、保險等【99.司五:健保、勞保、職業訓練】。

轉自:http://www.public.com.tw/htmpage/teacher/teacher1010408.html

【評論主題】【題組】⑵假設兩國都面臨景氣衰退,試問兩國政府可採取何種政策紓解,以發揮較大效果?(13 分)

【評論內容】

一、撤銷訴訟

人民請求排除限制其自由或權利之不利益行政處分者,得依法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4條)。

二、課予義務訴訟

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作成授予其利益之行政處分者,得依法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5條)。

三、確認訴訟

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或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者,得依法提起確認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6條)。

四、一般給付訴訟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及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均得依法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8條)。

【評論主題】【題組】⑶智力適應的工具(tools of intellectual adaptation)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