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郭佳恩】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某人參加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及格之後取得幾職等的任用資格:(A)九職等(B)七職等(C)六職等(D)三職等

【評論內容】答案應修改為B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 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依下列規定: 一、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 等任用資格。 二、高等考試之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七職 等任用資格。 三、高等考試之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 等任用資格。 四、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 五、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