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原來是鮭魚】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9. 每日均須進行之維修工作為(A)一級維修 (B)三級維修 (C)五級維修 (D)以上均是。

【評論內容】

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機具檢修規則 第5條

定期檢修分為五級,其各級檢修工作重點如左:

一、一級檢修:以視覺、聽覺、觸覺,就有關行車主要機件、車廂及其設備等之狀態及作用施行之檢修。

二、二級檢修:以清洗、注油、測量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等機件裝置外表清潔、動作圓滑、使用狀態正常之檢修。

三、三級檢修:以局部拆卸分解施行檢驗、調整、校正、測試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等機件裝置性能正常之檢修。

四、四級檢修:對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車廂、連結器、控制、電氣輔助等主要機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分解之檢修。

五、五級檢修:對一般機件施行徹底檢查,各重要機件施行重整之檢修。

前項所列較高等級檢修應含次級檢修項目。

【評論主題】29. 每日均須進行之維修工作為(A)一級維修 (B)三級維修 (C)五級維修 (D)以上均是。

【評論內容】

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機具檢修規則 第5條

定期檢修分為五級,其各級檢修工作重點如左:

一、一級檢修:以視覺、聽覺、觸覺,就有關行車主要機件、車廂及其設備等之狀態及作用施行之檢修。

二、二級檢修:以清洗、注油、測量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等機件裝置外表清潔、動作圓滑、使用狀態正常之檢修。

三、三級檢修:以局部拆卸分解施行檢驗、調整、校正、測試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等機件裝置性能正常之檢修。

四、四級檢修:對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車廂、連結器、控制、電氣輔助等主要機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分解之檢修。

五、五級檢修:對一般機件施行徹底檢查,各重要機件施行重整之檢修。

前項所列較高等級檢修應含次級檢修項目。

【評論主題】10.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幾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A) 7 日 (B) 15 日 (C) 20 日(D) 30 日

【評論內容】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

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

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評論主題】25. 松山線完工通車之前,應報請何單位辦理履勘?(A)行政院 (B)交通部 (C)臺北市政府 (D)臺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共同。

【評論內容】

大眾捷運法 第15條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其開工及竣工期限,應由中央工程建設機構或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不能依限開工或竣工時,應敘明理由,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期。路網全部或一部工程完竣,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履勘;非經核准,不得營運。

【評論主題】17對一般機件施行徹底檢查,對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電聯車各重要機件施行重整之定期檢修,屬於下列何項檢修?(A)二級(B)三級(C)四級(D)五級"

【評論內容】

定期檢修分為五級,其各級檢修工作重點如左:

一級檢修:以視覺、聽覺、觸覺,就有關行車主要機件、車廂及其 設備等之狀態及作用施行之檢修。

二級檢修:以清洗、注油、測量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 車等機件裝置外表清潔、動作圓滑、使用狀態正常之檢修。

三級檢修:以局部拆卸分解施行檢驗、調整、校正、測試等方式保 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等機件裝置性能正常之檢修。

四級檢修:對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車廂、連結器、控 制、電氣輔助等主要機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分解之檢修。

五級檢修:對一般機件施行徹底檢查,各重要機件施行重整之檢修 。

前項所列較高等級檢修應含次級檢修項目。

【評論主題】3「將各不同大眾運輸系統之計費方式予以整合」屬於以下那一類整合之範疇?(A)機構整合(B)營運整合(C)實體整合(D)路線整合"

【評論內容】

都市運輸系統的整合方式主要三類:

機構整合

1.運費聯盟:聯合票價

2.共同運輸:共同票價,路線排班也協調好

3.運輸聯盟:各營運者組成正式聯盟機構,負責運輸規劃、票價、收入分配

4.公司合併

 營運整合

1.路線整合

2.計費方式

3.票證整合

4.時刻表整合

5.錯開上下班時間

實體整合

是指硬體設備上面的整合(統整),妥善的轉運站設計、良好的候車站設計、舒適步行設施、停車轉乘設施的提供、收費系通設備的整合、車輛與路線標誌的統一、服務資訊系統的整合

【評論主題】21路線及供電線路無法使列車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時,應以何者表示之?(A)書面(B)口頭(C)號誌(D)記號"

【評論內容】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安全規則第六條

路線及供電線路無法使列車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時,應以號誌表示之。必要時,應派人到場處置。

【評論主題】12我國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為:(A)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B)依公司法設立之無限公司(C)非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D)非依公司法設立之無限公司

【評論內容】大眾捷運法 第26條

前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評論主題】29. 每日均須進行之維修工作為(A)一級維修 (B)三級維修 (C)五級維修 (D)以上均是。

【評論內容】

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機具檢修規則 第5條

定期檢修分為五級,其各級檢修工作重點如左:

一、一級檢修:以視覺、聽覺、觸覺,就有關行車主要機件、車廂及其設備等之狀態及作用施行之檢修。

二、二級檢修:以清洗、注油、測量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等機件裝置外表清潔、動作圓滑、使用狀態正常之檢修。

三、三級檢修:以局部拆卸分解施行檢驗、調整、校正、測試等方式保持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等機件裝置性能正常之檢修。

四、四級檢修:對動力、傳動、行駛、煞車、儀錶、車廂、連結器、控制、電氣輔助等主要機件之特定部分施行拆卸分解之檢修。

五、五級檢修:對一般機件施行徹底檢查,各重要機件施行重整之檢修。

前項所列較高等級檢修應含次級檢修項目。

【評論主題】37. 捷運列車之驅動何者不需依賴輪軌間之摩擦力(A)柴油引擎 (B)電力馬達 (C)線性感應馬達 (D)以上皆非。

【評論內容】

柴油引擎是台灣早期習慣使用的推進方式,目前都是以電能為主。但不管是哪個推進系統(柴油或電力),列車都是倚靠輪軌(間的摩擦力)行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