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 某甲張貼一售屋廣告,註明「正東區,三樓半透天,總價 490 萬」,請問該售屋廣告是屬於下列何者?(A)要約引誘(B) 新要約(C) 視為要約(D) 要約交錯
【評論內容】
所謂要約引誘 ,指喚起相對人為要約意思通知 ,目的再引起相對人對自己要約,由自己取得承諾地位.
民法第154條2項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評論主題】8 某甲張貼一售屋廣告,註明「正東區,三樓半透天,總價 490 萬」,請問該售屋廣告是屬於下列何者?(A)要約引誘(B) 新要約(C) 視為要約(D) 要約交錯
【評論內容】
所謂要約引誘 ,指喚起相對人為要約意思通知 ,目的再引起相對人對自己要約,由自己取得承諾地位.
民法第154條2項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評論主題】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款三十萬元,並願意承擔連帶責任,不過他們三人對內彼此言明,各負擔十萬元債務。請問當丁向債務人甲求償時,他最多可以要求多少之金額(倘不計算利息)?(A)三十萬元(B)二十萬元(C
【評論內容】
連帶債務乃數人以同一給付為標的,依當事人明示或法律規定,各債務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責任之負數主體債務
【評論內容】
第 75 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係
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者亦同。
第 77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 14 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
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
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
,為監護之宣告。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法院對於監護之聲請,認為未達第一項之程度者,得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為輔助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