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款三十萬元,並願意承擔連帶責任,不過他們三人對內彼此言明,各負擔十萬元債務。請問當丁向債務人甲求償時,他最多可以要求多少之金額(倘不計算利息)?
(A)三十萬元
(B)二十萬元
(C)十萬元
(D)五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2946
統計:A(521),B(7),C(48),D(1),E(0)

用户評論

wings】評論

連帶債務乃數人以同一給付為標的,依當事人明示或法律規定,各債務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責任之負數主體債務

fuji7463_108初】評論

民法第 272 條 (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