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Mi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評論主題】13.下列何者得為立法院開臨時會之原因?(A)副總統咨請 (B)立法院院長召集(C)行政院院長咨請 (D)立法委員三分之一請求

【評論內容】

所謂「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如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得召開臨時會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評論主題】34.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罷免公職人員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公職人員就職後,隨時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B) 立法委員罷免徵求連署之期間為60日(C) 罷免案

【評論內容】

第75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

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A)

第80條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六十日。→(B)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第90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C)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

者,均為否決。

第92條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為同一公職人員

候選人→(D);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

【評論主題】13.下列何者得為立法院開臨時會之原因?(A)副總統咨請 (B)立法院院長召集(C)行政院院長咨請 (D)立法委員三分之一請求

【評論內容】

所謂「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如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得召開臨時會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

【評論主題】13.下列何者得為立法院開臨時會之原因?(A)副總統咨請 (B)立法院院長召集(C)行政院院長咨請 (D)立法委員三分之一請求

【評論內容】

所謂「臨時會」:依憲法第69條規定,如遇有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得召開臨時會

【評論主題】16.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考試之敘述,何者錯誤?(A) 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地方考試、雇員考試五等(B) 高普考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

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A)三等。高等考試按學

歷分為一、二、三級(B)。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C)原分發任用之主

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

公務人員之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其考試成績之計算,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D)其他法律與本法規定不同時,適用本法。

【評論主題】【題組】82. An audience of two thousand enjoyed a performance of Beethoven's s______ies by theBerli

【評論內容】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A)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一、船舶機艙艙底不明原因進水且水位上升迅速,輪機員採取之緊急措施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80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村 (里) 長,因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或因故不執行職務連續達六個月以上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連續未出席定期會達二會期者,亦解除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