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阿崙】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 為確保消防執法之有效性,下列違反消防法之行為,何者得處以停業處分?(A)違反第 7 條第 1 項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者(B)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

【評論內容】消防法罰則第38條第二項有修法,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予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業處分。答案B也算正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