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7.新聞說到:「某立委認為曾姓立委涉嫌賄選,向地方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地院裁定駁回…」請問下列有關「當選無效」訴訟的敘述何者正確? (A) 須在公告當選名單起20日內提出 (B) 以選舉委員會為被
【評論內容】
考的是選舉訴訟
選舉訴訟又分 選舉無效(主辦場所) 與 當選無效(人)
選舉無效是指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
當選無效是指票數不實,有灌票嫌疑or涉嫌以賄賂或暴力來贏得當選
(A)是30內提出
(B)是當選人為被告
(C)是由選舉委員會或檢察官或同一選區候選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