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新聞說到:「某立委認為曾姓立委涉嫌賄選,向地方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地院裁定駁回…」請問下列有關「當選無效」訴訟的敘述何者正確?
(A) 須在公告當選名單起20日內提出
(B) 以選舉委員會為被告
(C) 須由候選人本人提出
(D) 當選無效訴訟以二審終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7547
統計:A(69),B(11),C(9),D(97),E(0)

用户評論

【用戶】Stu002031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選舉無效 選舉委員會於過程中出錯當選無效 當選人使用非法手段拉票 或 票數不實

【用戶】蔡愷玲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考的是選舉訴訟選舉訴訟又分 選舉無效(主辦場所) 與 當選無效(人)選舉無效是指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當選無效是指票數不實,有灌票嫌疑or涉嫌以賄賂或暴力來贏得當選(A)是30內提出(B)是當選人為被告(C)是由選舉委員會或檢察官或同一選區候選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