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laire pe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0.申請郵件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自申請之次日起以一個月為限 (B)自申請之次日起以二個月為限(C)自申請之日起以一個月為限 (D)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

【評論內容】

郵務營業規章170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