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脫窗妲】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 It is true he is young, ______ he is pretty smart for his age.(A) nor (B) or (C) but (D) so

【評論內容】but 可用來連接兩個意義不同的形容詞I☆ ...

【評論主題】65 羈押期間已滿,而未經起訴或裁判者,將產生何種效果?(A)視為具保(B)視為再行羈押(C)視為撤銷羈押(D)視為停止羈押

【評論內容】第 108 條 羈押期間已滿未經起訴或裁判者,視為撤銷羈押,檢察官或法院應將被告n釋放;由檢察官釋放被告者,並應即時通知法院。

【評論主題】四、在耐火建築物最盛期燃燒中有所謂之溫度因子及繼續時間因子,請以其公式說明之。並說明在建築物之消防搶救中,有何值得參考應用之處?(25 分)

【評論內容】列印時間:106/03/21 20:16名  稱勞動基準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5.12.21修正之第 34 條第 2項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法規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第 38 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n特別休假:n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n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n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n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n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n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n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